浙教办高教〔2009〕23号
有关高等院校:
为更大规模提升各类优秀高职高专学生的学历层次,改善其知识结构,同时缓解就业压力,经研究,决定对我省2009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普通高校专升本)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实施细则、考试时间等予以调整(见附件)。请有关高校根据调整方案抓紧制定本校实施细则,并尽快公布,确保2009年普通专升本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浙江省2009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计划表 2.浙江省2009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
二○○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