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印准考证时间和办法
(一)从10月20日12:00起至10月30日考生使用身份证号码、姓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打印准考证后,不准擅自更改或伪造准考证上的信息,擅自更改或伪造的准考证视为无效证件,准考证上的信息以现场采集并确认的为准。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凭证,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五、考试时间
10月29日至30日。
六、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艺术类高起专、高起本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二)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三)报考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的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广西招生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已对教育部规定必须加试的专业作出标注。相关考生须自行向学校了解专业加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凡未参加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投档。
(四)统考科目复习大纲。2016年使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于2011年4月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 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五)各层次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1.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2.专升本各科类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七、查询成绩及录取结果
(一)查询成绩:11月20日起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码+姓名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考试成绩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二)查询录取:12月20日起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码+姓名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录取通知书统一由高校向各考生寄送,如原填报的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有变动的,请及时与高校联系。大部分高校会在元月份前将录取通知书寄出,如未能收到的,请及时向高校咨询。
八、我区成人高考考区的设置及考试地点的选择
(一)高起本只在设区级市市辖区开考,各市、县考区及8个高校考区均开考高起专、专升本。
今年我区成人高考考区设置如下:
南宁市:市辖区、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县、广西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长堽校区)、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柳州市:市辖区、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
桂林市:市辖区、临桂区、阳朔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县、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梧州市:市辖区、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
北海市:市辖区、合浦县
防城港市:市辖区
钦州市:市辖区、灵山县、浦北县
贵港市:市辖区、平南县、桂平市
玉林市:市辖区、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
百色市:市辖区、平果县、靖西市、隆林县
贺州市:市辖区、昭平县、钟山县、富川县
河池市:市辖区、宜州市
来宾市:市辖区
崇左市:市辖区、扶绥县
(二)考试地点的选择。
1.考生应当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地方参加考试。
2.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地方没有设置成高考区的,应当选择相近相邻的考区参加考试。
3.因南宁市市辖区和广西大学等八个高校考区的标准化考场数量有限,如考生在选择上述考区为考试地点时,发现名额已满,可选择相近相邻的考区作为考试地点。
(三)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9月8日17:00前,如考生修改考试地点,将产生新的报名号(原有的报名号作废并消失),请考生务必牢记。
九、招生专业目录
广西招生考试院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有招生资格的高校、专业、学习形式、学习年限,编印各类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报考依据。凡未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十、加分、降分照顾政策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对先进模范人物的鼓励政策,培养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和少数民族干部,根据《关于公布我区调整规范成人高考加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3号),2016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继续对老、少、边、山、穷县(市)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少数民族考生、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大龄青年以及艰苦行业的考生予以适当加分照顾。具体办法如下:
(一)广西户籍的考生,不论在广西区内任何地方报考成人高考,均以其身份证或户口簿上记载的现户籍地址作为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或边疆、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分的依据。加分分值如下:
1.户籍在全区范围内(除户籍在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考生外)的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
2.户籍在恭城、龙胜、资源、富川、融水、三江、金秀、大化、都安、环江、巴马、罗城、隆林、西林、凌云、靖西、那坡、德保、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天等、崇左市江州区、扶绥等29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3.户籍在乐业、田阳、田东、田林、平果、宜州、东兰、凤山、天峨、南丹、融安、象州、武宣、忻城、灌阳、马山、上林、隆安、昭平、蒙山、百色市右江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等22个山区县(市辖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4.除上述51个县(市、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户籍在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7分。
5.户籍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二)符合报考政策的外省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我区参加成人高考,加5分。
(三)以下加分项目,考生不论户籍是否在广西均可享受相应的加分: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50分(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2.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30分(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3.年满25周岁考生,加20分。
4.获得国务院各部委、国家特大型企业和自治区部、委、办、厅、局系统以及设区市以上(含)党委、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加20分。
5.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加20分。
6.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加20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20分。
8.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加20分。
9.在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中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加20分。
10.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照顾加分的适用范围
考生享受的照顾加分,适用于所有成人高校的招生录取。
(五)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得超过20分。
(六)高校与企业、行业联合办学的相关专业、高起专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学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七)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享受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在总分上线投档后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十一、免试生录取办法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向有关高校投放免试生档案,招生学校对报名人员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广西招生考试院调剂到其他志愿高校录取。高校按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免试录取的新生与统考录取的新生同时于次年春季入学。
十二、关于第二专业学历
2016年成人高校仍停止免试招收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学生,考生如报读成人高校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则须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录取人数纳入招生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
十三、关于考生违规作弊的处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执行。
十四、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时,录取院校要对报到新生进行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录取院校应仔细核查考生证件上的个人信息是否与录取名册上的信息相符,如发现考生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错误的,由录取院校在每年4月30日前提供申请函(加盖校级公章)、录取名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向广西招生考试院申请修改,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复查。发现考生以不符合规定的毕业证或以假文凭、假证明、假材料获取报考和录取资格的,按考试作弊处理。
十五、其他服务
考生报考有疑问的,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成人高考QQ咨询页面http://cgzx.gxeea.cn或向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咨询,也可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获取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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