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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事局招聘区地震监测站工作人员简章
整理自:重庆市人事局 2009-3-26 21:50:45

重庆市万州区人事局

公开招聘区地震监测站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万州区地震监测站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万州区地震局下属万州区地震监测站1名财政全额拨款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的通信工程类专业的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报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六、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日、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江南新区政府大楼551号万州区人事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内,联系电话:58232645 58815103。
  3、报名需交验的证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编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主要工作履历证明。以上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资格审查:万州区人事局会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重庆市万州区人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表》。对证件不齐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报名。
  5、报名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6、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万州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取消考试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累计分值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专业科目为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2009年4月29日上午8:30-12:30分 分卷合堂考试。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加分资格条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万州区人事局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2、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万州区人事局。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主考官提问,考生答题,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面试比例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3、面试由区人事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4、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用40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
  八、体检及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时,则以笔试考试成绩为准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的通知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本岗位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考试成绩为准排序。
  九、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按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万州人事网(http://wanzhou.cqpa.gov.cn/)公示7天。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万州区人事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重庆市万州区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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