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含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非应届毕业的大中专学校在校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近5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09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审批同意实施后,即制订招聘简章,于报名前7个工作日,通过“荔波网”(www.libo.gov.cn)、“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brs.cn)发布,同时在“黔南人力资源网”、本县公示栏及有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六、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