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9年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基层法院)工作笔试成绩公告
贵州省2009年选调生笔试评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参加笔试考生的成绩予以公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凭准考证号在“贵州省人事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如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须在规定时间(4月20日和4月21日两天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30——5点)持身份证、准考证到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13楼)办理书面核查申请手续。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再受理核查申请。
2、根据有关人事考试规定,客观题不予核查,核查只限于主观题,即《申论》。查分不核查评分的宽严度,只核查卷面分数的累计情况。
3、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在受理考生核查申请后,对确系笔试成绩累加错误考生的成绩予以更正,并将所有的核查结果于4月22日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公示。
4、经核查后无误的笔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4月23日,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在“贵州人事人才网”查询核查后的笔试成绩及考生名次。
5、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09]18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09]19号)要求,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相关单位对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特此公告。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事厅
200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