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2月17日14:00-17:00,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证明;
(3)(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2017年太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并完成“承诺栏”相关要求;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原件当场验后返还。如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无原件,不予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1、笔试
考试时间:2月18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实施。
八、聘用
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考生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21-25101106、25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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