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临沂公务员面试通知4月21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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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临沂资讯网 2009-4-21 21:38:35 |
本报4月20日讯 (记者肖常彬) 最近几天,很多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都在焦急地等待面试通知。20日下午,记者从人事部门获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4月21日可以领取面试通知书。 根据报考的部门,考生需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市直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高新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机关,全市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系统的,需要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报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需要到市公安局巡逻防暴警察支队领取;报考全市工商系统的,需要到市工商局办公大楼领取。 报考县区直部门,县区法院、检察院,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的考生,要分别到报考县区的指定地点领取通知书。报考兰山区的,需到兰山区人事局二楼办公室领取;报考罗庄区的,需到罗庄区行政办公大楼一楼罗西厅领取;报考河东区的,需到河东区行政办公大楼六楼人事局办公室领取;报考郯城县的,需到县人事局二楼调配任免科领取;报考苍山县的,需到县行政办公大楼二楼人事局调配任免科领取;报考莒南县的,需到县人事局一楼人才市场领取;报考沂水县的,需到县人事局调配科领取;报考蒙阴县的,需到县人事局领取;报考平邑县的,需到县政府办公楼三楼人事局录用流动科领取;报报考费县的,需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报考沂南县的,需到县人事局管理调配科领取;报考临沭县的,需要到县人才市场二楼人才交流服务厅领取。 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提供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不能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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