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2016年7月29日至8月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hrss.gov.cn)发布公告,为期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6日,报名为期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应聘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工作岗位报名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sxylrk@163.com。注: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本人姓名(例:张某某 报名表)。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审查结果。注: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时,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相应减少或被取消。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是按照岗位需求进行设定,着重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技能、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和文字表达等能力。
1、专业考试方式及内容:由招聘单位拟定。
2、专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专业考试地点: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101号)。
4、其他说明:
(1)专业考试考官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2)凡未按要求缴费、抽签、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专业考试资格。
(3)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四)成绩公布
以电话形式通知专业考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专业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2、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专业考试结果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九)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15722286167 监督电话:8833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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