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录取批次设置
普通文理科将过去的六个批次调整为五个批次,合并一专、二专批次为高职(专科)批次,设提前批,本科一、二、三批和高职(专科)批。
艺术类由2008年的五个批次调整为六个批次,将2008年第一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省外院校(含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分为两个批次,即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包括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和文理科参加我省一本批次录取的省外院校;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它院校,其中包括省外普通院校校考、省属院校校考、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校考。此外,批次顺序也做了部分调整,将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调整为第二批,将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高职(专科)专业调整到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高职(专科)专业的前面。
体育类由2008年的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将2008年的本科两个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设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