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五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批次按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依次进行。每批次按招生计划的1∶1.2进行切线并根据9A,8A1B,8A1C,7A2B,7A1B1C,7A2C……的学科等级顺序,依次确定各批次的最低入围等级。若入围的人数超过1.2的比例,则在最低入围等级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分确定与最低入围等级相应的最低分数线,再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统招生时,如因考生成绩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可在其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中统筹解决,不能解决的则从该校的择校生计划中予以解决,并相应地扣除该校的择校生招生数。
按规定,如果面向外县(市、区)招生的四所一级达标高中指标没有完成,剩余的名额用于解决外县(市、区)集体学籍生,但中考成绩应不低于所报考学校市区统招生最低录取线。市区省二级达标高中、省三级达标高中参照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和择校生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和学科等级有“D”级的考生可以参加省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高中的投档录取。填报五年专师范类志愿的考生,经面试落选,但考试成绩达到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等级和分数的考生,可以参加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录取。
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及泉州一中“珍珠班”面向全市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25日上午,该五所学校面向市区招生及市区其他普通中学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26日。
中招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填报定向生须有两年以上学籍
今年我市中招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于6月19日至23日自行上泉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qzzk.cn/)填报志愿,学校必须向每个考生提供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
在市区初中学校(完中初中部)就读并具有就读学校正式学籍的或回原籍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市区的省一级达标高中,但回原籍参加中考的考生和不具备就读学校两年以上学籍(2008年9月16日以后转入现就读学校)的考生,不能填报定向生的志愿。
非福建省户籍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属福建省户籍但不属于泉州市户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正式学籍,允许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当地的考生一视同仁;没有学籍的,应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在泉州外国语中学、泉州实验中学就读并在市教育局建立集体学籍的初中毕业班学生,填报志愿事宜由鲤城区或丰泽区教育局招生办负责。
按规定,填报提前批师范类五年制专科2所学校(或2个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同时参加2所学校(或2个专业)的面试。市区五所省一级达标高中(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泉州城东中学)的志愿分统招、定向、择校三栏填报,其他达标高中的志愿分统招、择校二栏填报。报考民办高中的考生,志愿可以在“面向各县(区、市)招生的达标高中、民办高中”和“面向各县(区、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民办高中”栏中填报。每位考生至少要填报一所中职学校志愿,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不能报考。
市区“集体学籍生”单独切线录取
备受关注的泉州外国语中学、泉州实验中学集体学籍考生的升学问题,有了解决方案。市教育局已在5所达标中学划出部分招生名额,对市区“集体学籍”考生进行单独切线和单独录取。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妥善处理市区两所民办中学未办理学籍学生的就学及升学问题的补充意见》,泉州外国语中学、泉州实验中学集体学籍建立在市教育局的初中毕业生的招生指标,参照安排给外县(市、区)初中学生报考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计划的比例下达,今年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城东中学面向市区集体学籍生的招生指标各为30人。
市区“集体学籍生”采用单独切线、录取的办法。根据9A,8A1B,8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的学科等级顺序,按招生指标的1∶1.2确定最低入围等级。若入围的人数超过1∶1.2的比例,则在最低入围等级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分确定最低入围等级相应的最低分数线;若考生成绩相同,学校可以并列录取。市区“集体学籍生”最低录取线应不低于所报考学校市区统招生的最低录取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