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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2014招生简章

来源:江西财经大学 2014-5-27 9:38:40

2014年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

第二条 学校性质:公办,学历层次:本科,学制:四年。

第三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园校区位于双港东路169号;麦庐园校区位于玉屏西大街。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和学生就读学校:①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②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青年路96号。

二、有关要求

第四条 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以下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信息管理)、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会计学(ACCA方向)[①]、会计学(CIMA方向)[②]、金融学(FRM方向)[③]、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④]、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⑤]和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五条 身体要求:按《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三、录取规则

第六条 各专业对单科成绩要求:

1、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和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法学、新闻学、广告学等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信息管理)、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经济统计学和应用统计学(金融精算)等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同等条件下语、数、外单科综合考虑,没有明显偏科者优先录取;

第七条 不设院校志愿级差,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录取。

第八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九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一、二志愿和二、三志愿的级差分别为3分和1分,以后志愿不设级差;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的考生进档后按“等级级差法”排序。等级A+、A和B+的级差分分别为3、2、1分。

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①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以文化分为基础,按在该省招生计划的150%确定入围考生;②在文化入围的考生里按校考成绩(认可省级联考成绩的省份按省级联考成绩)排序录取;③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四、学费标准

第十二条 以下为我校2013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14年以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14000元/年的专业: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会计学(CIMA方向)、会计学(ACCA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金融学(FRM方向)。

10000元/年的专业:软件工程

9200元/年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

4250元/年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信息管理)、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020元/年的专业: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金融精算)

3790元/年的专业: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政学、税收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法学、法学(法务会计)、商务英语、日语、社会工作、广告学、新闻学、文化产业管理

注:对涉及大类招生培养的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信息管理)两个专业前两年按379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4250元/年收费。

五、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人数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第十四条 我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和学生就读学校为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试点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和电子商务)和江西财经职业学院(试点专业:会计学)。我校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监督等,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学生管理由就读学校负责。

第十五条  试点专业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我校的学籍。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其  他

第十六条 录取到软件工程和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跨录取批次、跨培养院校调整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网址:www.jxufe.cn

联系电话:0791-83816635 83816576

[①] ACCA是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的英文缩写。

[②] CIMA是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的英文缩写。

[③] FRM是“全球金融风险管理师”的英文缩写。

[④] CITF是“特许国际贸易金融师”的英文缩写。

[⑤] CFA是“注册金融分析师”的英文缩写。



江西财经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经济学(本科类)

经济学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分析工具,具有较强的经济形势分析能力和创业能力,“厚基础、宽口径、重实用”的经济管理部门的骨干人才。可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和经济管理工作,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毕业时颁发经济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经济学原理、计量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管理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货币银行学、财经管理信息系统、资本论、中国近现代经济史、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经济调查与分析实践等。

经济学(拔尖人才实验班)   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强数理”的学术后备型和创新创业型人才。实验班毕业生将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修完国际主流大学经济学基本课程,掌握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主流的方法论,能从事经济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工作;学习较多的数学课程,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和较强的数学分析能力;熟练掌握经济学专业英语,能熟练阅读经济学英文教材及具有较强的经济活动的口语交流能力。毕业时部分毕业生通过免试保送、参加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和其他途径,考取或保送到全国一流重点高校经济类继续深造,或者出国深造;另一部分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研究工作。毕业时颁发经济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 掌握中级以上经济学、金融学和计量经济学等经济学专业基础课程,同时完成包括数学分析、线性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基本数学课程、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等课程,同时继续学习动态优化、随机过程和实变函数等高级数学课程。

(注:以上经济学专业二个方向在填报志愿时均填报“经济学”专业)

法学(本科类)

法学(经济法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法治理念、职业伦理、专业知识和执业技能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侧重企业法务、金融证券法务、房地产法务以及诉讼法务能力的培养,是江西省目前唯一的法学类国家特色专业、江西省品牌专业。本专业鼓励学生在学习法学专业的同时修读金融、会计等第二学位专业。毕业时颁发法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 法理学、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企业与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房地产法、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职业伦理等。

法学(民商法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法学专业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民商法专业知识,具备运用民商法学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实用型民商法律事务专门人才。毕业时颁发法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行为法、企业与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票据法、婚姻家庭继承法、法律英语等民商法专业课程。

法学(法务会计)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备法学方面专业知识和能力,掌握会计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技术方法,熟悉国内外会计、财务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惯例,能够综合运用法律、会计、审计知识、方法和技能,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金融与贸易等实践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研究、咨询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服务型人才。毕业时颁发法学(法务会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合同法、企业与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

法学(卓越财经法律人才实验班)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备法学方面专业知识和能力,外语功底扎实,精通财经知识,具有鲜明的财经法律特色,既能胜任在司法实务部门和企业法务部门工作,又对进一步深造和出国留学负有潜力的复合型财经法律人才。毕业时颁发法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民法总论、刑法总论、经济法原理、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双语)、英美商法(双语)、竞争法(双语)、法律专业英语、刑法分论、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级财务会计、会计学原理、财务管理、合同法、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财务报表分析、保险法、票据法、经济犯罪侦查、公司财务、经济法案例等。

注:以上专业及方向在填报志愿时均填报法学类[01含法学、法学(法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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