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拔办法
1、南京大学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获得面试资格,参加保送生选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获面试资格或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南京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与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合作开展的“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
3、南京大学向通过面试选拔和学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发放预录取通知书,经公示后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将直接下达到有关中学,由中学按照要求推荐品学兼优、全面发展且热爱外语专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593004 83306869 18705166011 18705166012 18705166013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纪检监察电话:025-83592586
E-mail:aonju@nju.edu.cn
招生主页:(教育网),(公网)
手机微博:http://t.sina.cn/bkzs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七、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bkzs.n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