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报名材料由学校初审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学籍管理
入学后直接进入本科一年级学习(无正式学籍),经一年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再经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获得正式学籍,并进入本科二年级学习。如未修满规定学分,则作退学处理。
八、学历与学位授予
试读生转为正式本科生后,修满规定的学分及达到毕业的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九、本简章由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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