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招生答学生问
1、开设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答:目的是改变传统师范教育中存在的学生学科专业和教师职业能力“双薄弱”的现象,使学生同时进行学科学位和教育学学位的学习,真正实现“双专业”水平的提高,增加学生就业竞争力,拓展就业渠道。
2、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招生条件是什么?
答:(1)大学本科2010级的学生。
(2)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3)身体健康,能胜任同时修读两个专业的学习任务。
(4)主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良好,已修科目无补考。
(5)学科课程的选择要与学生本人主修专业相关,范围为普教类和职教类教师资格证的相关门类(详情见报名表)。
(6)主修专业学费、住宿费无欠费。
符合以上条件者,按申请程序即可报名修读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
3、请问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培养模式及其课程是如何设置的?
答: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为“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主修学位)+教育学专业教育(辅修学位)”。通识教育及学科专业教育在主修专业所属学校完成,云南师范大学负责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依据“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课程计划表,应修总学分为 72 学分。必修课程包括教师专业素养板块、学科课程与教学及职教板块、教育实践课程板块,共960学时64学分;选修课程至少选4门,共120学时8学分。
凡参加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学习的学生,其通识教育课程(政治类、外语、计算机、体育、军训等课程)不重复修读;凡已修读合格的、重复或相近的教师教育类课程,可申请免修。
4、请问教育实践课程是如何安排的?
答:教育实践课程共11周,包括:教育专业见习2周、教育专业实习8周、教育专业调查1周。师范类学生可将其所学专业的教育实习与教育学专业实习合二为一,由两个专业的老师共同指导完成教育实习任务;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其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实习和教育调查与主修专业学院协调,采取分散或集中实习的方式进行,教育见习结合课程进行。
5、修读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学生在修读学科专业的同时,利用周末、节假日、少部分假期等课余时间攻读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课程教学由云南师范大学组织安排,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进行。
6、请问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学费的收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校双学位教育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发改收费〔 2008 〕1663号)文件关于具备开展双学位教育的高校,可以按照就读本科该专业当年入学新生执行的具体学费收费标准的三分之二收取双学位费用的相关精神,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收费标准为我校教育学专业现行学费标准(每年每生3400元,四年共计13600元)的一半左右,按每年每生1800元收费,以三年学制计算,共计每生收取5400元。
7、请问如何授予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的学位?
答:取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资格和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前提条件下,完成了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了相应的学分,经云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本科专业双学位,颁发云南师范大学双学位的学士学位证书。
8、请问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教育是否颁发毕业证?
答: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本科专业双学位教育不颁发毕业证书,只颁发双学位的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