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2007年招生政策亮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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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19 11:06:11 来源:中国教育报 【字体:小 大】 |
北方民族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原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坐落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建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部属综合性民族高校,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该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少数民族考生享受政策优惠 学校各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考生,英语、日语专业须加试口试。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第一志愿优先。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降分进档;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预科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适当降分录取,分数不低于该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下80分,按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艺术类考生报考条件 报考该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本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其考生还须取得该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按招生计划的4倍发放。学校未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录取时认可该省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按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调档排序方案为:以各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线为该校文化课的最低录取线。文化课上线后,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报考该校的考生信息,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器乐类考虑乐器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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