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学院2007年招生政策亮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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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19 10:58:58 来源:中国教育报 【字体:小 大】 |
青海民族学院 青海民族学院创建于1949年12月,是青海建立最早的高校和全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招生。 录取分数优先,进校可调专业 今年学校计划招生3000人,其中本科计划招生1900人,高职(专科)600人,预科招生500人(只针对青海省内考生)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本科为120%,高职(高专)为100%;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安排专业,已录取的考生,进校后经学校同意可申请调整专业。 各专业录取要求不同 该校在录取时,民族比例不限(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民族语言类的专业只招收用民族语言类(藏语、蒙语)答卷的考生。艺术类、体育类和师范类专业提前录取,其余各专业第二批录取。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录取实行“1+1”原则,即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成绩各占50%来择优录取。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招生院校根据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奖励优秀新生,奖助困难学生 凡高考成绩在全省前50名的考生报考该校的,报到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本科新生文、理科总成绩前五名者各奖励500元。奖励以上获奖考生所毕业中学500元。 该校设有民族类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小岛奖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伙食补助费”等多种社会奖(助)学金,获奖学生每人每年奖励500元-4000元不等;还设有“丰田助学金”,获得者可享受20000元的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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