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根据山东省2009年有关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在充分调研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进行了调整,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今年我校高考招生政策有以下变化:
一、录取原则变化:我校普通本专科录取原则由“志愿优先”变为“分数级差”,各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为3分(艺术、体育类录取原则未变)。
二、外语语种要求: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英语、德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应试语种要求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或德语,不接收其它小语种的考生。
三、取消大类招生: 取消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恢复为按专业录取新生。
四、新增招生专业:景观建筑设计专业,专业代码080708W,本科二批,工学学士,学制四年。
五、新增招生类别:优秀体育骨干招生计划,专业待定,专科一批,学制三年。
六、中外合作办学批次改变: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专业在本科三批次录取,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务、市场营销专业在专科二批次录取。
说明:以上几点变化以我校2009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和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录取原则变化,具体解释请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查阅。
山东建筑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