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20、今年我省继续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为保证考生能按时填报志愿,今年的招生计划将于6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分两期公布:第一期为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二期为第三批独立学院本科文史、理工类专业计划、第四批专科院校、第五批高职院校计划。
21、各级招生办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管理工作,向考生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填报高考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6月23日至26日在《200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机读志愿卡(I)》上填报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普通本科志愿;7月15日至7月18日考生在《200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机读志愿卡(Ⅱ)》上填报第三批独立学院本科、第四批专科院校、第五批高职院校志愿。每个批次可以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和三个平行二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四个专业,平行二志愿可填报两个专业。
22、各县级招生办必须将考生志愿卡分两次发放给考生,坚持分阶段填报志愿,不得要求考生一次填报两张志愿卡。考生志愿上报县级招生办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同时,各县级招生办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核对工作,要求做到逐张核对,确保志愿准确无误。
23、为按期向省外艺术类院校(专业)提供我省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保证省内、外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划线录取工作同步进行,各市(州)招生办务必于2009年6月28日前向省招生办报送艺术类考生志愿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