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单独招生
实 施 方 案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9年河北等省(自治区)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7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总计划为汉语言60人,面向全疆招生。招生录取中不降低标准,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其转为面向新疆的普通高考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剂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科类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标准 |
理工类 |
钻井技术 |
10 |
3年 |
3300元/年 |
油气开采技术 |
10 |
3年 |
3300元/年 |
油气储运技术 |
10 |
3年 |
3300元/年 |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
10 |
3年 |
3300元/年 |
化工设备与维修技术 |
10 |
3年 |
3300元/年 |
文史类 |
酒店管理 |
10 |
3年 |
3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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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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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报考条件
1、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新教学〔2008〕8号)的要求并取得报名序号者。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高中会考成绩要求: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在B级以上(含B级);体育、文艺特长生会考成绩可放宽至C级以上(含C级)。
4、钻井技术、油气储运技术为艰苦专业,女生不宜报考。
第四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4月1日-5月1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均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kzjsxy.net。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网上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测试。5月6 日在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符合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安排
1、考生报到
5月8日统一到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学校尚未安排体检的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3)高中会考成绩证明。
(4)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书写个人陈述一份,内容包括:团队协作与人际交流、体育运动与身体状况、社会实践服务,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理由以及自身具备的竞争优势,对报考专业的兴趣认识及具备的特长,字数为800字左右。
(7)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5张(小二寸)。
2、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9-10日,地点: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详情见通知)。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1、综合测试内容为面试和人文知识笔试两部分。
2、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3、人文知识测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综合测试总分中,面试占70%,人文知识测试占30%。
第六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和选聘本院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
2、考试: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评分: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七章 录 取
1、录取原则: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2、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3、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5月12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2009年河北等省(自治区)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7号)文件精神,将不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考。
第八章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章 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十章 相关事宜
本方案由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