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经教育部同意,我院2009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一、招生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名称 |
学制 |
人数 |
备注 |
学费标准 |
航空服务 |
3 |
80 |
文理兼收 |
6000元/年 |
三、招生范围: 四川省 四、报名条件 已参加200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且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毕业生; 3、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4-172cm; 5、无色觉异常; 6、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 7、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五、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同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考生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2、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县(市、区)招办在200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3、考生到校参加面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 (4)报名考试费80元(在面试时缴纳)。 六、考核 (一)面试 1、学院组织医务人员对考生的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进行检查。 2、学院组织专家按照航空服务专业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外形、气质、体态、思辨能力、心理素质、亲和力、沟通能力、普通话、英语口语、临场应变能力、才艺等。面试成绩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等,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考生方能参加文化考试。 (二)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英语两科,合卷考试,每科满分100分,总分2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3、考试时间:150分钟 七、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将面试成绩换算为分数与文化考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总分。面试成绩换算方法:优=190分,良=170分,合格=130分。 3、学院在政考合格的考生中,根据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八、相关规定 1、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2、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3、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九、时间安排 1、2009年4月20日前,招生宣传。 2、2009年4月20日—26日,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3、2009年4月27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4、2009年4月28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5、2009年5月1日,考生到学院参加面试,学院在校内张榜公布面试成绩及文化考试考生名单并核发准考证。 6、2009年5月2日,面试合格的考生到学院参加文化考试。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 7、2009年5月6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文化考试成绩和考生总分。 8、2009年5月8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9、2009年5月9日-5月15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10、2009年5月20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一、本章程由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一段20号 邮政编码:610021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5223930 85223807 学院网址:http://www.cdavtc.edu.cn http://www.cavtc.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