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按在校学生总数21%比例,每年度分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每生2000元、1400元和1000元进行表彰。本硕连读(七年制)的六、七年级在校学生,参照我校研究生有关管理办法实施。
2、其它: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2000-5000元港币/人/年),校友奖学金(2000元-5000元/人);广东省团省委助学金5000元/人、汕头市团委助学金3000元/人,等等。
(四)助学贷学金
1、贷学金:我院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年贷款额为6000元,还贷款期限最长可至毕业后6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学院承担风险补偿金;毕业或退学离校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并按规定分期还清贷款本金。
2、勤工助学金: 学院鼓励和帮助贫困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取报酬,帮助完成学业。特困生可申请给予特困补助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学院按照规定开通绿色通道,以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汕头大学医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联系人:林大静
监督电话: 0754+88900296
传真:0754+88557563
电子邮箱:yxyjw@stu.edu.cn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4+88900467,0754+88900541
传真:0754+88550372
电子邮箱:lpli@stu.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med.stu.edu.cn
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http://zs.med.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