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学生医疗保险
第十五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湖北省政府奖学金、武汉市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第十六条:为帮助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规定,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我院还为部分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以支付贫困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高职各专业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2014年7月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电话:027-87996630
咨询电话:027-87996666 027-81655810
传 真: 027-87996888
学院网址: http://www.whvcse.com
邮 编: 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