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中医学(“5+3”一体化)本硕连读专业,是我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要求,对原七年制中医学专业进行调整而设立,即“5年中医学本科教育+3年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第二十七条:我校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15年本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utcm.edu.cn
E-mail:zsjy2010@tjutcm.edu.cn
电话:(022)59596333 27429103
传真:(022)5959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