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高考 - 录取查询 - 正文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2015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方式及分数线

来源:3773高考网 2015-5-30 13:21:30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省招生考试院招生信息网、学院招生咨询网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1.学费:
      文史类专业:4800元/每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每生·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每生· 年 ;服装设计专业:5000元/每生·年; 旅游管理 (新西兰项目)专业:12000元/每生·年 ; 会计(爱尔兰项目)专业:12000元/每生·年;航空服务专业:8000元/每生·年。
      2.住宿费:根据不同标准公寓,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有关收费标准,500、600、800、1000元/每生·年不等。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学院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成立的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各级政府的补贴和学院的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学院设立“德技双馨”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如有与各招生省份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各省政策规定为准。招生咨询电话:0532-86105300、86105200(兼传真),网址:www.qtc.edu.cn。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