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院招生网站(zs.bzpt.edu.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学院贯彻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1次;学院设立综合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2次。获奖人数占在校生的40%。
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学院还设有特困生补助基金,学生通过申请定期向学生发放。
第二十五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绿色通道:由学院领导、学生工作处、财务处等部门共同组成绿色通道办公室,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签订缓缴学费协议书,办理入学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学费标准:理工类、美术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软件技术专业(对日外包方向)9600元/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7600元/年。
第二十八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学生入学注册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九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3--5082257,5082326,5082157(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zs.bzpt.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bzpt.edu.cn 或www.edubzv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