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2015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姜维之奖学金”、“培华励志之星奖学金”、“培华奖学金”、“力学奖学金”及“社会实践奖”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培华南路 邮编:710125
咨询电话:029-85680000 传真:029-85680001
官方网址:www.peihua.cn 咨询QQ: 8000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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