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报讯(记者 甘晓妹 陈娟) 近日,不少家长致电本报咨询2009年江苏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市招生办有关人士就2009年与2008年录取办法进行对比,并对普通类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流程进行解答,明确考生被高校录取必须满足5个条件。
据介绍,考生档案投放到高校须在分数、等级、志愿、选测科目、专业类应投档人数5个方面的条件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方可投档成功。今年高校招生录取的投档原则是“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高校的每个专业须在历史或物理中确定1-2门作为对考生的选测科目,从而形成1-3个专业类,即以历史为选测科目的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以物理为选测科目的自然科学专业类、历史或物理作为选测科目均可的兼招专业类。各高校是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分别计算出各专业类应投档的人数。
同时,2009年与去年相比,在分数形式、填报志愿、特殊考生、录取批次、划线与投档方面进行了微调。
2009年投档在遵循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增加高校对历史、物理的选测科目要求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在每个批次录取过程中,省教育考试院首先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逐个检索,当检索到某一考生时,再依次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进行投档。具体说,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总分顺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院校志愿,根据院校不同专业类的应投档人数,按照考生选测的历史或物理科目,并依据院校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分别进行投档。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
如果考生填报的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出,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