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的批复
宿州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请批准组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的请示》(皖教发〔2014〕4号)悉。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皖政〔2009〕125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宿州市在整合全市卫生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组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二、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由宿州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办学经费由宿州市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宿州市人民政府要兑现未来5年每年财政投入1600万元办学经费的承诺,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校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三、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要依法规范办学,着力加强学科专业、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四、省教育厅要切实支持学院发展,适时对学院的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指导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