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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赛项竞赛规程

来源:江苏教育局 2013-1-26 10:17:34

2013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赛项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名称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促进全省高职计算机网络技术及相关专业面向行业应用,进一步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体制机制。考察高职学生在网络组建、网络配置与应用、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关键技能和职业素养。同时兼顾考查参赛学生的质量、效率、成本和规范意识,主要包括:团队协作能力、项目组织与实施能力、技术文档撰写能力等。
三、竞赛方式
1、比赛以团队方式进行,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1名,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性别和年级不限,每个参赛队可配领队1名,指导教师2名。
2、竞赛时间160分钟。
四、竞赛内容
1、根据业务需求和实际的工程应用环境,实现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的连接,并对设备进行互联互通并进行调试;
2、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安全审计系统、日志审计及系统,服务器上配置各种协议,实现网络的运行,并根据网络业务需求配置各种策略,以满足应用需求; 
3、根据网络实际运行中所面临的安全威胁,防范并解决网络恶意入侵和攻击行为;考查选手网络系统运行与监控、数据库运行状态等不良信息及病毒、构建和维护绿色网络的实战能力;
4、根据国家标准提交标准化的工程验收文件,同时能够对大赛多提供的环境提供详细的安全评估报告。
竞赛知识与技能点
序号 内容模块 具体内容 说明
1 信息安全网络平台搭建 IP地址划分实施 VLSM、子网划分
2  交换机配置与调试 VLAN、STP、RSTP、MSTP、802.1X、端口安全、端口聚合等
6 网络安全配置与防护 硬件USG配置 能够在城域网中部署防火墙,使用防火墙规则保护内网服务安全,在防火墙上实现路由、IPS、NAT转换、防DDos攻击、实现包过滤、URL过滤、P2P流量控制等
7  VPN技术 VPN实现远程安全接入和站点到站点的IPSec VPN或SSL VPN
8  流量整形技术 能够在网络中部署流量整形,使用流控设备规划网络的的数据流量,优化数据
9 信息安全实战演练 服务器攻防演练 针对未设置防护的数据库和服务器发起攻击、渗透、扫描、密码猜测
10  服务器安全防护 完成服务器加固操作
11 制作相关工程文件 制作相关工程文件 完成一次网络扫描并生成评估报告

五、竞赛规则
1、竞赛所需的PC机、系统软件和辅助工具由组委会统一布置,选手不得私自携带任何软件、移动存储、辅助工具、移动通信等进入赛场。
2、竞赛所需硬件网络设备于比赛前一天准备完成,竞赛设备中不得保存任何配置文件。
3、比赛前一小时,由各代表队领队参加抽签确定竞赛工位。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开竞赛工位,承办校抽签顺序安排在最后。
4、参赛选手须提前20分钟入场,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学生证。按工位号入座,检查比赛所需一切物品齐全后选手签字方可开始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
5、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队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6、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发现问题(包括反映比赛或其它问题),应由领队在当天向组委会提出书面陈述。领队、指导教师、选手不得与比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 
7、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六、评分标准
1、参赛队成绩由裁判委员会统一评定;
2、采取分步得分、错误不传递、累计总分的积分方式,分别计算环节得分,不计参赛选手个人得分;
3、参赛队的得分按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分;
4、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判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不文明行为的,由裁判长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记0分。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申诉人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等方面问题的申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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