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政策安排
填报志愿
(一)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根据《贵州省2013年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所报招生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按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
(二) 参加全省美术、舞蹈及空中乘务类统考的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任何招生院校相应专业,也可填报认可我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及专业;参加全省师范类音乐统考的合格考生可填报全省师范类音乐专业,也可填报认可我省相应专业考试成绩的省外院校及专业;参加表演、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应首先填报参加专业考试的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认可我省相应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及专业。
(三)报考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的省外院校,考生按获得的省外院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填报志愿。
(四)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非艺术专业志愿,但投档时,艺术专业志愿优先。
填报志愿的具体要求,另文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