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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7-1-13 14:59:44

 

  四、 校考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1月15日~2月26日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系统(http://zs.gdufs.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考生信息以网上填报为准;所填信息应完整、准确,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1)向工作人员出示:

  ① 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我校不接受无身份证明材料的考生报名。

  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考)准考证原件。

  (2)向工作人员提交(请以身份证复印件为封面装订在一起):

  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考)准考证复印件。

  (3)缴纳考试费(依据粤价函〔2010〕79号):每专业200元。

  3.凡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资格的考生,若在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高考考生号,必须于2017年3月20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准确填报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如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 校考报考时间和地点

  1.现场确认、初试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4日

  初试时间:2017年3月6日~7日

  现场确认及初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2.复试确认、复试时间和地点

  各校考专业均通过术科初试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或现场公告栏查询取得复试资格考生的名单。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按下述时间到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复试:

  复试确认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

  复试时间:2016年3月8日下午~3月9日

  复试确认及复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注:不同专业的具体复试时间将根据有关专业的考试进度有所调整,请考生密切留意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和考场张贴的公告。

  六、 校考考试形式和内容

 

专业名称

 

 

初试内容

 

 

复试内容

 

 

备注

 

 

播音与主持艺术

 

 

1. 形象气质和上镜效果(100分);

 

2. 普通话播读指定稿件(100分)。

 

 

1.形象气质、上镜效果(100分);

 

2.普通话播读并评论指定稿件(200分);

 

3.英语播读指定稿件(100分)。

 

 

“普通话评论”限时2分钟,“英语播读指定稿件”含回答问题。

 

 

音乐表演(声乐)

 

 

演唱中外歌曲1首(100分,不包括通俗歌曲)。

 

 

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民歌或歌剧咏叹调1首(100分,考生备3首,现场抽1首)。

 

 

1.初试不拉帘,复试拉帘。

 

2.声乐考生:

 

(1)所选歌曲最长不超过5分钟。(2)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也可由考场提供伴奏,但考生须自备声乐伴奏五线谱。(3)考生考试时一律不得穿演出服。

 

3.钢琴考生:须背谱演奏,考生初试所奏曲目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复试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音乐表演(钢琴)

 

 

总分100分

 

1. 练习曲1首(要求车尔尼740以上程度);

 

2. 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时代、风格不限)。

 

 

总分100分

 

1. 中、外乐曲或复调曲中自选一首;

 

2. 在初试曲目中自选一首。

 

  七、 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和各专业录取

  1. 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学校将于2017年3月中旬根据考生术科校考成绩和报考条件、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四倍确定各专业术科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上公示,不另发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 各专业的录取

  对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的考生,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校考复试成绩/术科满分×70+文化科成绩/文化科满分×3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科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统考成绩×60%+文化科成绩×4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合格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

  八、 其他

  1.有关招考信息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公布,请考生务必留意并根据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有关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2.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和参加考试;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和考试资格。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参加我校术科校考合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4.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5.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交通指引详见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

  6.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行政楼123室(北校区)

  校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联系电话:020—36204310(招生办)

  020-39328095(新闻学院)、39328129(艺术学院)

  传  真:020—36207054(招生办)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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