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主考、副主考职责
一、主考、副主考在本校统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考全面主持本考点考务管理工作,对本考点考试负全部领导责任;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二、负责培训及管理本考点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及评委。
三、负责组织布置考点及考场,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四、负责按规定管理本考点的所有试题、答卷(含备用卷),考前、考中、考后每天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汇报试题及答卷保管情况。
五、负责各科考试全程管理工作。
六、负责按规定和要求完成终止本考点违规考生或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继续参加考试或工作的处理以及其他偶发事件的处理。
七、负责本考点考试材料发放回收工作。
八、负责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要制订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预案,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九、负责本考点的考试情况报告工作。每场考试结束后,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告本场考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