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认定表
学
生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与民警关系
联系方式
所在学校
报名号
申请教育
优待类别
民
警
行政/技术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单位
伤亡类别
伤亡时间
烈士证明书编号
牺牲证明书编号
伤残证编号
简
要
事
迹
初审单位意见
复核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注:此表一式三份。审核后,初审单位、复审单位、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