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音乐、舞蹈类考生须知
一、 报到时间
音乐类(声乐、器乐)、舞蹈类考生于5月22日(星期五)上午7:40 -8:30前报到,分组抽取考试序号,声乐、器乐类考生按抽签号于8:40前到指点考场准备音乐基本素质考核(笔试)。
二、 报到地点
东莞外国语学校校门口
三、考试时间
1.9:00-09:20进行音乐类(声乐、器乐)考生音乐基本素质考核(笔试)。
2.9:00-11:30进行舞蹈1-29号的专业考试。
3.9:30-11:30进行声乐1-26号专业考试。
4.9:30-11:30进行器乐1-30号的专业考试,下午13:00-16:30进行器乐30-74号的专业考试。
四、考试地点
1.音乐基本素质考核(笔试):阶梯一室。
2.器乐考场:阶梯一室;侯考室:阶梯二室(阶梯一室楼上)。
3.声乐考场:艺术楼2F合唱室;侯考室:二楼第2音乐室(合唱室隔壁)。
4.舞蹈考场:小学部3F舞蹈室;侯考室:小学部3F音乐室(舞蹈室隔壁)。
五、考试内容
音乐类(声乐、器乐)考试内容为音乐基本素质考核和音乐专业技能考核两项内容。音乐基本素质考核采用统一笔试的形式进行音乐知识、音准(单音、音组、音程)、节奏、旋律听辩,采用听记、填空、选择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20分钟;音乐专业技能考核采用考生演唱(演奏)自选声乐(器乐)完整作品一首,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舞蹈类考试内容包括:(1)舞蹈作品表演环节。可以穿着演出服装进考场,待基本功技巧展示的时候再换上练功衣。(2)基本功技巧展示环节。可以展示准备好的有音乐伴奏的基本功组合,也可以由学生自由展示所掌握的基本功技巧。(3)动作模仿环节。由考官跳2个8拍的舞蹈动作,共跳3遍,第1遍考生看考官跳舞,第2遍考生跟着考官模仿,第3遍再巩固学习一遍。3遍结束后,由考生独立表演完整模仿的2个8拍的舞蹈动作。(4)节奏模仿环节。由考官双手击掌拍1遍节奏(4个小节),考官拍节奏的同时,考生认真聆听,然后由考生独立拍1遍考试的内容。
六、评分标准
音乐类(声乐、器乐)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音乐基本素质考核占20%,音乐专业技能考核占80%。
舞蹈类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包括:(1)舞蹈作品表演(40分);( 2)基本功技巧展示(30分);(3)舞蹈动作模仿(12分);(4)节奏模仿(8分);(5)形象(10分)。
七、 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持准考证与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笔试考前请将有效证件
放在桌子左上角供监考教师检查,专业技能考核前也要将准考证交给考官验证。
2.考生需自带签字笔参加音乐基本素质考核(笔试),禁止携带一切
电子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手机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3.考生不得穿着校服或有明显标记的服装。
4.音乐类考生须赶在8:40前进入笔试考场 。
5.除考生外,带队教师及家长不得进入考场里,一旦违反,将做违纪处理。
6.考场内除钢琴外,其它乐器需自备。
7.声乐、器乐考试可放伴奏碟,伴奏碟必须转换成CD模式,考生不能自带钢琴伴奏,由考场提供钢琴伴奏。
8.舞蹈考场只接受CD\VCD\DVD的伴奏带播放格式,不接受MP3\MP4\U盘等播放格式。
9.音乐、舞蹈专业技能考核不增加考核内容外的加试。
东莞市中招办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