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深圳市中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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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自: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09-3-24 12:31:53 |
我市中考报名本月25日开始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精神,市招考办现就2009年我市中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1)具有我市户籍户口的初中毕业生。 (2)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精神,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就读条件的暂住户口的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准报考。 二、报名时需交验的材料见附件4。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25-30日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由学校审核学生报考资格,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电子摄像并录入考生本人信息。具体安排见附件1。 符合报考条件的深圳户籍往届生、深圳户籍的外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25-30日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所设的社会报名站报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2.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含社会报名站,下同)要指定专人严格审查报名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对于需交还给考生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学校要留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并由学校验核人在复印件上盖上“原件已核”的印章和签名、写明验核日期存档。 3.报名时,学校要验核考生的户口簿。考生报名时所使用的姓名及提供有关证件(证明)中的姓名与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名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 考生档案中的户口所在地按现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记录录入。如有更改,必须于填报志愿工作结束(5月30日)前办理完毕。逾期无效。 对于深圳户籍考生,学校须验核其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 4.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学校(或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我市中考全面实施“网上报名”。 我市中考中招工作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摄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网上录取。中考报名办法详见《深圳市2009年网上报名实施办法》(附件3)。凡今年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均要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网上报名有时间限制,学校(报名站)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应工作。 五、为使考生及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我办印制了《深圳市2009年中考考生家长告知书》。学校应在3月26日前将《告知书》发给每位考生,并于本月30日前将由考生及家长签名的《告知书》回执收齐,留学校备查。 六、我市的中考中招工作,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中考报名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几万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各区教育部门、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周密安排,热情为学生服务。要安排足够人力,做好各项报名数据的录入和核对工作,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为完成今年中考中招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 1.深圳市2009年中考报名工作时间安排表 2.深圳市2009年中考各区报名站一览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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