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网讯 昨日,市招生办公布我市农业户口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2009年中考享受加10分投档的优惠政策。与去年相比,今年计生审核的主要单位是考生母亲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所有符合条件的材料由镇区计生办汇总,并分类上送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而不是由学校或教办上送。
近日,市教育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发文,就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审核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据介绍,夫妻双方及考生本人均属中山户籍农业户口,在3月20日前已经依法领取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考生;夫妻双方及考生本人均属中山户籍农业户口,父母双方只纯生二女且父母一方在3月20日前已经结扎了的女考生的,这些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可以在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时,予以加10分投档。
招生办有关人士介绍,考生办理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独生子女考生在申报时需提供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父母的 《计划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的上环或结扎证明或查环查孕证明等相关材料;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女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及其父母、姐妹的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结扎证明等相关材料。
办理资格申请的流程
(一)5月20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携带所有资料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查验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发放一式三份的资格审核表给考生填写,学校初审并加具意见。
(二)考生或考生家长于5月20日前将资格审核表等材料交考生母亲户籍所在地镇区计生办审核,证件正本审核后当场发回。
(三)各镇区计生办将所有审核通过的考生申请及材料汇总,将名单一份送教办备案,并于5月30日前分类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做最后审核。
(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在资格审核表上加具意见,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市计生网和市招考网上公示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