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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山市中考报名要注意的有关工作事项
整理自:中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3-11 11:38:09

2009年中山市中考报名要注意的有关工作事项

 

    我市2009年中考报名工作于310开始,现在就中考报名、特长生招生和英语口语考试等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中考报名

1、没有第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凭“第二代身份证办理回执”(回执格式统一,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并贴有身份证照片,盖公安局公章)进行报名,报名点应告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如尚未取得第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可用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代替。

2、部分成绩好的外省户籍考生希望在中山继续升读普通高中,但考虑到该部份学生在高考时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考试,广东省普通高考与外省普通高考的考试方式及题型都不一样,所以高中三年所学的内容、侧重点等方面都与外省有所差异,相关的国家政策也规定外省户籍的考生在中山参加中考只能报符合招生条件和招生范围的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和中等职业类学校,对于这部份的学生,建议可回户口所在地参加中考或在中山参加中考后把成绩带回户籍所在地自寻普通高中学位。

3、各报名点应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如发现考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等资料与基教科导入资料有差异,必须及时提交修改申请,并打印填写《2009年中山市中考考生信息点修改申请表》,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教办审核、基教科更正后,再到招生办修改。

4、户口由外地迁入中山的考生或户口从外省迁入本省外市的考生,必须在2009316前办理好入户手续,户口迁入时间以正式户口簿或准迁证的时间为准。逾期的原则上不再办理户口修改手续。

确实没有户口的考生,要求考生父母必须提供当地居委会(社区、村)的证明,加盖当地派出所的公章,学校报到教办加具意见后,于320日前集体送市招生办。

5、由于身体、年龄偏小等原因读完初三第一学期后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的考生,按往届生进行报考。

6、中山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只能选择一个地方参加中考,即不能在外地和中山同时参加中考。

7、港澳生没有户口簿,在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及港澳同胞通行证(回乡证)。台湾的学生在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及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8、社会生(往届生、中山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需提交以下资料:

序 号

需 交 材 料

备 注

交齐时间

1

户口簿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薄户主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面上。

报名当天

2

毕业证明(往届生交毕业证)、应届生证明。

证明必须加盖毕业学校和当地县或市一级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招生部门的公章。

3

地理、生物成绩证明。

4

中山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报名后,家长考生签字确认。

5

符合招生录取照顾政策的照顾加分材料复印件。

 

58

(领准考证当天)

6

考生个人的《中山市学生健康档案》。

如果没有需到镇区或以上的医院作简单体检。

7

中山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志愿表。

 

填报志愿当天

8

考生学籍档案。

回学籍所在地领取。

9

《广东省中学生德育考核表》

表内具备初中三个学年的评定内容,如没有由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的鉴定证明代替。

7月初

(领取成绩单当天)

10

中山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表上时间安排,如果变动,请以招考网最新通知为准。

9、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可申请免试直接升入普通高中。但考生在还没有找到免试接收学校的情况下,必须继续跟其它考生一样参加报名、考试。

10、本省外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父母应提供的计生证明,分别由父母户籍所在地镇区计生部门开具和父母由暂住地镇(区、办事办)计生部门开具),以及连续五年(或以上)暂住证原件或暂住证明(由镇区公安分局户籍科开具),证明的格式必须统一,格式请参照中教〔200919号《关于做好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中的格式。注意毕业学校没有义务代替考生,尤其集体为开具有关证明。教办中考负责人根据招考文件与所在镇区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公安分局联系,并请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证明工作。另外,今年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女孩的录取照顾政策尚未出台。

另外,今年的农村户籍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女孩的照顾录取政策暂时还没有出台,请以通知文件为准。

11、中考继续实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参考依据,如果评价结果不合格则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其他中等职业类学校也有不录取的权利。因此,毕业学校在评价毕业生的时候要慎重。

12、在体育、科技、学科、文艺竞赛获市一等奖以上奖励的学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名点如无法判断是否符合照顾政策,可先通过中考报名系统录入学生符合的录取照顾政策,并向本镇区教办进行初审,再交招办审核。

13、各镇区教办要检查核实本区域学校(主要是民办学校)的报名考生,确保每位考生的报名信息无误,确保没有考生漏报名。同时迅速按照要求上交考试费。

14、报名率偏低的学校,尤其民办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工作,根据粤教基[2006]137号文的精神规定:“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所以,如果考生不参加中考,是无法获得毕业资格的。外市户籍考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又需在中山市领取毕业证的,必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中考成绩和准考证给予原毕业学校备案。

15、其他信息的录入。

520前,学校必须组织录入考生的以下有关信息点:

1)综合素质评价的五大指标评价、总评价和总体评语。总体评语一般从学籍库中导入,无法导入或缺少的,一律由学校帮助考生录入。

2考生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将于420左右从教育局保健所导入相关的数据和信息,无法导入的,学校要帮助考生录入有关信息。

3考生初中阶段的学业成绩。

16、因为今年初二地理生物考试的命题是委托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所以报名时间会提前到4月中,请各毕业学校做好报名工作的准备,如考生身份证问题,考生转学等都要及早完成。

17办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联系方式。

类别

对象

需要的证明材料

办理证明地点

1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借读生。

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局级以上地质勘探部门证明。

父母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2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考生身份证、户口簿、部队师级或市民政局以上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

电话:88307881,兴中道10号市民政局二楼优抚安置科。

3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借读生。

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和我市三甲以上医院长期病重证明。

 

4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专家的适龄子女。

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市人事局(含外国专家局)证明、职称证书。

地点:市人事局专业技术科。

电话:88319492

5

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的人士的适龄子女。

考生身份证、户口簿、考生父母的《广东省居住证》。

 

6

在本市投资额不低于100万美元(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投资额),且项目竣工投产并开业或营业两年以上的外商或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营业执照、身份证或回乡证、税务部门两年以上纳税证明。

纳税证明在公司所在镇区国税分局开具。

7

在本市投资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投资额),且项目竣工投产并开业或营业两年以上的外省市人士的适龄子女。

考生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本人暂住证、身份证、税务部门两年以上纳税证明。

纳税证明在公司所在镇区国税分局开具。

8

有突出贡献人士(荣誉市民)的适龄子女。

考生身份证、户口簿、荣誉市民证书、本人身份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9

经市人事局批准并备案的,在本市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考生身份证、户口簿、持市人事局资格证、监护人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地点:市人事局专业技术科。

电话:88319492

10

海外华人华侨的适龄子女。

考生有效期内的本人护照(有出入境记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市侨务外事局出具的证明。

地点:市政府六楼市侨务外事局侨证科,电话:88383902

11

台胞的适龄子女。

考生本人身份证、台胞证和市台湾事务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或《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书》。

联系电话:88877658

地点:民权路36楼台湾事务局

12

本省外市户籍,父母或考生本人在我市已经办理了连续五年(或以上)暂住证(有效期内)或暂住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考生有我市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考生身份证、户口簿、户籍所在地镇区计生部门证明、暂住地镇(区、办事处)计生部门证明、我市各镇区公安分局户证科出具的连续五年(或以上)暂住证原件或证明以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学校界定三年学籍、户口簿,发给有关证明样式,考生家长开齐有关证明,学校审核上交。

注:其他特殊情况由市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具有中山市学籍且属于政策性规定的借读生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政策性照顾的借读生必须为应届毕业生。

    

三、关于特长生考试

根据中教[2009]20号文关于特长生报考的有关精神,迅速组织好特长生的报考工作。

1、从中山招考网上下载打印2009年有关特长生的招生文件,公布到每个班级,通知所有有意参加自主招收特长生的考生按招生章程要求报名考试;

2、打印好特长生统一考试的报名登记表给有意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并对申请参加特长生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人力录入符合报考特长生资格的报考资料。打印报名登记表给考生确认。

3特长生联考报名程序:毕业学校成立特长生工作小组考生向毕业学校提出参加特长生统一考试的申请 填写特长生统一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的获奖材料(如果没有获奖材料,需提供学校的专业老师两人以上的推荐信)学校审核考生申请学校送材料教办审核 学校组织人力录入有关特长生报考信息并在报名系统审核确认 市招生办对特长生考生审核确认  学校从中考业务管理系统打印特长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与其家长共同签名确认,特长生报考工作结束。时间安排见文件。

4、与2008年中考相比,今年体艺特长生考试政策有以下变化:

1)报考条件的变化

① 体育特长生身体条件要求比2008年有所降低,男身高165CM,女身高155CM,均比去年降低了3 CM

② 首次将舞蹈和书法特长明确纳入艺术特长生范围;

2)考试方式的变化

共分为三种方式:

① 未批准自主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和未批准自主招收特长生的项目录取特长生时,以全市统一考试(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② 经批准自主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可在全市统一专业基本技能考试中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举行专项技能测试及面试(单考)即实行联考+单考。

③ 经批准自主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国家、省传统项目学校可自行举行本校传统项目专项技能测试及面试即单独招生(单考)

3)报名要求的变化

体育特长生须提交我市镇级以上人民医院的身体健康检查表(检查项目必须包括身高、视力、心电图及脑电图检测,特别是有既往病史者)。同时建议参加体育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在保险公司办理考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以保证考生旅途和考试期间绝对安全。

4)测试内容的变化

体艺特长生统一考试只进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专项技能测试或面试由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学校自行开展。

① 体育基本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四项:100跑、原地推铅球、立定三级跳远和中长跑(男1500,女800)。

② 美术基本技能考试内容包括两项:素描和色彩,减少速写的参考项目。

③ 音乐基本技能考试内容包括两项:视唱练耳和选考项目(声乐或器乐或舞蹈,自选一项),减少了乐理考试,且将舞蹈项目单独作为考试科目。

5)考试要求的变化

对考试的组织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监察员、考场工作人员和带队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明确了考试纪律的要求,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不能穿着带有学校名称等明显标记的服装,体育考生不能服用兴奋剂等等。入考场参加考试,凡因考生错过考试时间的,一律不予补考。同时加强了对考试成绩的管理。

6)投档录取的变化

① 分数线的划定:特长生专业基本技能合格线按全市特长生计划总数的11.2比例划定;自主招生的学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按该学校特长生计划总数的1:1.21:2.0比例划定;学业考试成绩投档线不低于第一批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70%

② 录取方式分三种情况:

a.未批准实行自主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和专业,市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和学校的招生章程等,公布最低学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专业基本技能合格线,并结合学校专项需要和有关章程,按照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成绩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内进行投档,学校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b.经批准实行自主招收艺术特长生(联考+单考)的学校根据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专项技能测试成绩和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c.经批准实行自主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根据专项技能测试成绩和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专项技能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由学校提出降低学业考试分数录取的申请,报市招生办审批。

四、关于英语口语考试

1、英语口语考试题型与往年有变化,主要体现在第二大题,由以往的“情景反应”改为“情景对话”。此举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英语教学的需要,更加贴近新课程与高考英语听说考试。

2、英语口语考试考场的硬件设施有新标准,具体请各考场进行新旧标准的对照。

3、英语口语新考场申报请参照中教通[2008]89号文。

五、关于体育免考与择考

在中考报名期间,任何考生都必须按正常考生选择考试项目。有考生需要择考或免考的,申请书请按照体育考试文件要求报到市教育局德体艺科,初步审核后,等待市教育局组织最终的审核确认。择考考生和免考考生的录入市教育局德体艺科负责。因此学校不必在报名期间为考生录入择考或免考等信息。

                                  

中山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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