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今年中考推荐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教育局昨日出台措施,要求各初中将招生政策、招生指标、推荐条件、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咨询与投诉办法、违规处理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推荐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进行,各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推荐招生报名。
各初中确定的“推荐生名册”,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2009年4月27日上报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区教育局以校为单位审定,以区为单位汇总,于2009年4月29日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已被推荐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09年中考,按规定到录取学校就读。凡不到录取学校就读的学生,取消其高中录取资格。
推荐招生录取的学生入高中学校后,与全市中考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据了解,市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在推荐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和违犯规定的单位与个人。对有违规行为的初中,扣减其下年推荐招生分配指标;对有违规行为的高中学校,扣减其下年择校生招生计划;对违规学校的校长和其他有违规行为的个人,在全市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参加评先表模晋级,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市教育局投诉电话3532943,3518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