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9年中、高职院校招生来源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展开。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省内普通中专学校每生每年住宿费不得高于350元,学费不得高于2300元的最高上限;五年制和“3+2”高职大专前三年按中专标准收费,后两年按大专标准收费。超过标准的需出示物价部门批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