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初中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新政”,明确如果学生成绩相当,可组织必要的加试,但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按照规定,加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包括面试、答辩等形式,内容主要是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了解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成果、综合实践活动设计方案、科学实验报告等。
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单独举行文化课的考试,学生的加试成绩可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记者王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