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北省中考政策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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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河北日报 2009-3-24 10:40:20 |
本报3月23日讯(记者郭伟)2009年我省中考政策今天正式发布,升学考试6月21日至22日进行,升学体育考试于4月底前举行;各初中学校可于5月15日之后安排进行毕业考试。 据悉,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科学〔或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 升学考试科目为6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或选择科学一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或选择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两门学科)〕、体育,总分630分。根据升学考试多样化的要求,今年中考升学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考试。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 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让其提前毕业离校;不得进行各种名目的区域性升学模拟考试;不允许高中学校未经批准自行招收新生,也不允许高中学校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性纸笔测试选拔新生。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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