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考报名不能跨市借考
本报讯(记者许静 实习生冯慧明)今年我省省内中考考生不准跨市借考。本市考生可否跨县借考,则由各市招生委员会确定并通知考生。这是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09年河北省中考考务和中、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情况。
我省中考报名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并向考生公布,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市招生部门于5月31日前将中考报名情况上报。
据介绍,我省考生应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部门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应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考生的基本信息应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考生须按要求认真准确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进行电子摄像。报考五年制或“3+2”高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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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院校录取分两段
本报讯(记者许静 实习生冯慧明)今年我省中、高职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五年制、“3+2”高职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录取,录取的生源为当年参加中考的考生,录取时间为7月下旬。第二阶段为中、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录取时间为10月上中旬。
据悉,我省中职院校可实行自主招生。中职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进城务工人员等。报考中职学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报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无身份证者,可到当地公安户籍部门开具带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证明上需注明身份证号。高中毕业生还需携带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市加强考生档案管理,认真做好考生档案归整工作。招生学校未办理退档前,各市不准把同一考生档案提供给其他学校。不准向计划外招生的学校提供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