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2016中考 - 福建中考 - 南平中考 - 正文

2016南平中考松溪县高中录取政策和规定

来源:松溪县教育局 2016-5-4 21:27:57

普通高中录取政策和规定
普通高中录取将根据考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和学校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根据南招委【2016】1号文件《南平市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全市统一划定高中录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最低录取控制线 320分,且语、数、英三科总分不得低于260分,为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一中、二中优先录取在本县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考生。根据松溪县招委会 [2012]03号会议纪要,同意县一中就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录取返乡考生,需持当地招生办成绩证明,按县一中正取校生的条件录取一中,且原则上不得中途转出。
1、高中录取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三科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2)正取松溪一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不得低于全市统一划定高中录取分数线320分,且语、数、英三科总分不得低于260分。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成绩等级四科在B级以上(含B级),允许一科为C级;定向松溪一中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成绩等级允许两科C 级,从2017年开始正取和定向一中只允许1个等级学科为C级。录取松溪二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不得低于全市统一划定高中录取分数线 320分,且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成绩等级C级以上(含C级),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含政策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安排第一批录取,录取次序:先录取一中正取生,再录取一中定向生;然后录取二中正取生;其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按市招生办规定实行分批次录取。一中正取生中的统招生将全县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定向生按校在统招线下50分内录取。定向生指标未完成的学校,指标收回教育局,再由招生办按一中定向生条件,在全县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到指标完成。定向生指标根据初三毕业考报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校。初三毕业生在学籍所在校报考(城区学校不得招收旁听生,农村到城区就读的学生,学籍随学生转移),农村到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使用就读学校定向指标。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定向招生指标。
2、初中就读四年(不含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的考生,报考松溪一中、松溪二中的,必须在投档总分中扣除23分后再参加录取。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