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按校划线错时录取
今年高中学校录取预计7月5日开始。考生成绩达不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必须在确保达到招生总数70%的基础上,力争适度扩大。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指标生录取最低提档分数线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同时公布。
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计划内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组织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计划内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应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
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录取结束后,在严格控制班额的基础上,可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及办学实际招收择校生,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经市教育局批准,学校可根据考生的成长记录情况和办学特色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择校生,其余择校生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内录取的考生报到结束后开始录取择校生。凡被计划内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
第二志愿招生学校须至少提高一个分数段(10分)录取第一志愿落榜生。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成长记录中等级评价优良的考生。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首先由师范类学校录取。
各县(市)区所属高中学校除市教育局下达有面向市区招生计划招生的学校外,其他招生学校在完成当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后,经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本辖区以外的考生,且择校费须按当地学生的收费标准收取。允许农村学校学生报考市区高中阶段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