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改革(计划)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各学校:
现将淄博市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国家指令性计划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执行,不准擅自突破。
二、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规定,高中日常班班额控制在50人/班,在生源集中的地方,允许部分普通学校扩大班额,最多不超过56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班数和班额编班教学,不准擅自扩大班额压缩班数,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国办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三限生)比例为全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5%,各校必须在完成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才能招收择校生(三限生)。
四、上年招生低于两个班的民办学校,今年一般不再安排高中招生计划。年检达不到“四独立、一分离”的国办学校领办的民办学校,今年不再安排高中招生计划。
五、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并按照规定给学生开具正规收据,绝不允许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
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淄博市二OO九年普通高中教育事业总计划
2、淄博市二OO九年普通高中分学校教育事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