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长沙雨花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报名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湘政办发【2004】7号及长教通【2011】60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雨花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报名办法》。
一、小学招生
1、就读学校
按照“统筹协调,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2014年秋季以下列学校为主、其他公办学校为辅就近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学校提前公示招生指标;个别农民工子女过于集中、学校容量不够的区域,由学区、区教育局依据区属学校学位情况调控分流,确保本地户口适龄儿童入学后所有区属公办小学的富余学位全部用来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所在地区 |
就读学校 |
电话 |
所在地区 |
就读学校 |
电话 |
东塘地区 |
赤岗冲小学 |
85451948 |
黎托地区 |
花桥小学 |
84764957 |
砂子塘第二小学 |
85541680 |
侯家塘地区 |
麻园湾小学 |
85161352 |
合丰小学 |
89722726 |
左家塘地区 |
红花坡小学 |
84713986 |
高桥地区 |
树木岭学校 |
85317050 |
井湾子地区 |
井圭路小学 |
8393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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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学 |
84715725—822 |
莲湖小学 |
85677879 |
韶山路沿线 |
韶山南路小学 |
82317323 |
圭塘地区 |
圭塘小学 |
85047100—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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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井地区 |
桃花小学 |
85633585 |
东方红小学 |
85684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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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
6月20日----6月22日 (6月18日相关小学公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告知书》)
3、网上公示:
5月10日在雨花教育信息网公示主要接收学校、报名时间和家长应提供的有效证件。
4、收费政策: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指定的学校就读与城区学生实行同一收费标准,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借读费”和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
5、注意事项:
(1)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是指父母是农民,父母在长沙市合法就业、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随父母应依法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2)报名应提供的有效证件为“六证”:
“六证”:
① 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② 父母的身份证;
③ 父母的从业证明(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或工商执照);
④ 父母的居住证;
⑤ 父母在雨花区范围内的房产证或在雨花区范围内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
⑥ 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证明。
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在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了社会保险凭证(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予以优先接收。
以上各证核对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学校。
二、初中招生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长沙就读小学,并取得学籍的,可就地在小学参加微机派位。
2、在长务工人员的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小学教育后需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并合法务工一年以上。报名时请持六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户口簿、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到指定地点(蔡锷中路顺星桥48号长沙广播电视大学)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微机派位。报名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6日-9日。
三、小学、初中转学插班生(毕业年级除外)
凡要求转入我区就读小学、初中(毕业年级除外)的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27日—29日带齐相关证件去周边学校咨询登记,雨花区教育局将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14年5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