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县后小学2014年秋季插班生招生方案
我校新校舍将于9月份正式启用,2014年秋季拟扩大办学规模,招收二、三、五年级插班生,经学校研究,提出插班生招生方案如下,呈请局领导审定。
一、招生对象
1.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报名之日前取得产权证)并实际入住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已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第一顺序)。
2.在湖里区符合三证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已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第二顺序)。
三证:(1)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含两年,即2012年9月—2014年8月,下同)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湖里区暂住。
(2)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
(3)随迁子女父(母)近两个年度在厦门市连续缴交社会保险,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
说明:须只在我校报名,若在我校报名后又到湖里区其他公办学校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招生计划:240人
二、三、五年级各80人。
三、招生方式:
1.接收符合条件的第一顺序的学生。
2.在第二顺序的报名人员中采取积分制录取。积分办法附后。
四、工作安排
(一)预约登记。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 6月 21日至6月25日到学校预约登记。(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二)现场审核,提交申请。6月29日至7月1日,学校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及子女到厦门市县后小学现场报名,缴交材料(请按照附件一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未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的机会。
(三)审核材料,计算积分。6月30日至7月2日,学校收集整理家长提交的材料,会同各职能部门对有疑问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计算随迁子女的总积分。
(四)公示积分。7月6日至7月10日,学校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学积分,接受监督。公示期间,随迁子女家长如对积分计算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录取程序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积分排序位次确定预备录取的名单,报送湖里区教育局批准后录取。
附件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插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说明
特别提示:以下材料需按照顺序号整理,在现场审核时间一次性提交完整,审核后不予补充。
1.预约单。
2.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插班生积分申请表。
3.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若随迁子女户口薄无法体现与父母关系的,还须提供随迁子女父母的结婚证等能说明亲子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暂住证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应表明家长已实际在厦门市居住满两年以上(中间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且目前在湖里区居住。
5.父(母)在厦从业证明。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 在厦门市务工满两年以上(中间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父(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须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两个年度连续逐月按时(若中间有补缴则补缴期限累计不超过3个月)缴交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
7.计划生育证明。
8.学生素质特长的相关材料。学生素质报告册、各级各类荣誉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其他与积分有关的能证明学生素质特长的相关证书、材料(如丛书、练习册、单元练习、综合试卷等)。
附件二:厦门市县后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插班申请积分项目说明
积分项目 |
子项目 |
积分计算方法 |
证明材料 |
基 本 分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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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含两年,即2012年9月—2014年8月,下同)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湖里区暂住。 2.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 3.随迁子女父(母)近两个年度在厦门市连续缴交社会保险,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 |
1.原籍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亲在厦的暂住证及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 3.适龄儿童父(母)亲在厦门市的从业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
实际 工作 生活、学生综合表现 积分 80 分 |
1. 暂住年限 12分 |
随迁子女父(母)在厦暂住且务工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的年限(2年)的,每多一年得2分(以累计满整数年计算,不足1整年的不纳入计算),总分不超过12分。 公式:2012年8月起向前累计的有效年数× 2 |
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亲在厦的暂住证及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暂住证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超出基本条件规定年限(两年)的部分可以非连续暂住,以此为计算累计积分的暂住证明。 |
2. 务工暂住 情况 9分 |
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2012年9月—2014年8月)暂住地与务工地均在湖里区的,得9分。 |
1.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亲在湖里区的暂住证及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暂住证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应表明家长已实际在湖里区居住满两年以上(中间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且目前在湖里区居住。 2.适龄儿童父(母)亲在湖里区的从业证明。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 在湖里区务工满两年以上(中间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且目前仍在湖里区务工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3. 参保情况 24分 |
随迁子女父(母)参加厦门社保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的年限(2年)的,每多累计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交月份所占比例计算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总分不超过24分。 公式:2012年8月起向前累计的有效月数/12 ×4 |
适龄儿童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须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超出基本条件规定年限(两年)的部分可以非连续缴交,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此处为计算累计积分的社保证明。 |
4. 计生情况 5分 |
符合计生政策得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已接受处理的不得分) |
适龄儿童是否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提供暂住地的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 |
5. 学生综合表现 30分 |
查阅学生提交2012—2013学年度;2013—2014学年度“素质报告册”(或学籍卡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等资料。考察学生的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每个纬度5分,根据学生情况确定相应分数,特别是交流与合作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进行量化评价。 |
1.学生“素质报告册”或学籍卡复印件(盖公章) 2.各级各类荣誉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4.能证明学生其他素质特长的相关证书 |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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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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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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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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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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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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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里区暂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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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读学校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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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就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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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父(母)基本情况 |
主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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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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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申请人与学生的关 系 |
父□ 母□ |
参保人身份证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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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2012.9.1—2014.8.31,下同)在厦门暂住,且目前在湖里区暂住(提供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 |
是□ 否□ |
近两年在厦务工且目前仍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务工证明) |
是□ 否□ |
近两年在厦连续缴交社保,并且社保缴交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最近两年补缴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社保清单) |
是□ 否□ |
计生证明情况 |
计生证明编号:NO.____ 符合□ 不符合但处理过□ |
近两年暂住地与务工地是否均在湖里区 |
是□ 否□ |
学生综合素质材料 |
“学生素质报告册”或“学习成长记录册” 是□ 否□ |
各级各类荣誉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证书名称): 担任班干部: 是□ 否□ |
体检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是□ 否□ |
其他能证明学生其他素质特长的相关证书(填写证书名称): 学生本人写一份自我介绍,并贴上本人半身照片,一寸两寸均可(在反面) |
家长承诺 |
1.本人承诺: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插班资格,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
2.本人已经了解《厦门市县后小学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插班生积分项目说明》,愿意服从积分办法申请入学。 3.本人承诺申请参加积分插班的随迁子女未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并具有全国联网的学籍,若弄虚作假,本人愿意承担被取消入学资格的责任。 |
家长(签字):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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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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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厦门市县后小学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插班生积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