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2012—2015学年厦门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 |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 2014-12-10 11:09:06 |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2012—2015学年厦门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厦教办〔2012〕28号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中职学校): 根据《厦门市城市中小学校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办法》以及《厦门市中小学学校学生装(运动服/制服)协议供货资格》(2012-ZS699A/B),我市对2012—2015学年厦门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组织了公开招投标。现将招投标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2—2015学年学生统一着装协议供货及服务招标中标供应商随机抽签结果(一)运动服系列学生装中标供应商及协议供货服务片区
供货服务片区 |
中标供应商 (随机抽签) |
集美区、海沧区中小学校(含集美中学) |
厦门菲达斯服装 有限公司 |
直属中小学校(含市属职业学校) |
泉州运时通制衣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同安区、翔安区中小学校(含同安一中) |
厦门优佳丽服饰 有限公司 |
湖里区中小学校 |
厦门万杰隆集团 有限公司 |
思明区中小学校(1) |
富德士服装(厦门)有限公司 |
思明区中小学校(2) |
厦门市育新工贸 有限公司 |
思明区中小学校(1)(2)片区的学校划分详见附件。 |
(二)制服系列学生装中标供应商及协议供货服务片区
供货服务片区 |
中标供应商(随机抽签结果) |
市属中小学校 |
泉州运时通制衣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区属中小学校 |
厦门优佳丽服饰有限公司 |
(三)关于学生装统一征订与专卖店的零售价格1、按规定时间到学校组织统一征订以及到学校进行上门服务期间的学生装销售价格按照统一中标价格执行。2、在学生装门市专卖店中零售或零星订制的学生装,可在中标单价的基础上加价进行销售,加价幅度≤中标价的10%。各款式学生装的零售价格必须在门市部的显眼位置张贴公告。3、库存的旧款式学生装的零售按照原价格执行,各有关供应商不得加价出售。4、2012—2015学年学生统一着装技术参数及供货价格一览表(详见附件)。二、2012—2015学年学生统一着装协议供货及服务有效期限:2012年7月1日—2015年7月1日。三、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一)工作要求1、各区、各校要按照本次公开招标的结果,及时组织开展学生统一着装的订货及供货服务工作,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在新学年穿上学生装。2、关于款式方面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款式供学校选择,各学校可根据实际,通过一定程序,广泛征求学生或学生家长意见,从中选择或另外自行提供一个款式作为学校统一着装的款式。为便于管理,一个学校在一个招标合同期(3年)内只选择一种款式作为该校学生统一着装的款式。3、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着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统一着装费由学校从助学金中解决。各学校不得以其他各种方式向中标人索取相关利益——无论该利益是否施惠于困难学生,否则均视为违规违纪行为。如果发生类似情况,中标供应商应向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否则视为违约,一经查明,采购人有权解除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经济法律责任。4、关于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在辖区内根据文件要求设立专卖门市部,并于开学初将专卖店地址、服务电话、销售负责人和监督人员等有关详细信息在所供应片区的学校内的明显位置张贴告知,或以小卡片形式告知每位学生和家长。中标供应商每月安排固定时间到校提供售后服务,学校应予积极配合。5、关于统一征订。各中小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后组织需要订购学生装的学生统一进行量体登记,并由各中标供应商负责集中组织和服装分发工作。对于不积极配合组织学生进行统一量体征订,或不允许中标供应商入校量体订制的学校,由此造成学生装供应中出现纠纷、投诉等问题的,由学校承担相应责任。6、同安区、翔安区、集美区、海沧区4个区的中小学校统一着装范围,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补充通知》(厦教办〔2011〕33号)执行。7、各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加强与中标供应商的沟通联系,共同协调做好生产供应等工作,妥善处理好售后服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8、对于学生统一着装中出现的质量、安全以及供货服务等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577786。(二)纪律要求1、进一步规范学生装采购行为。要严格遵守招投标纪律,不得选择片区中标供应商之外的供应商订购学生装,否则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学校要本着为广大学生真诚服务的意识,做好学生装采购工作,学校领导及有关经办人员要廉洁自律,遵规守纪,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学生装中标企业提供的补贴或宴请、参观旅游、娱乐等,违纪者将严肃追究。3、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除正常的服装供货与服务以外,不得与学校有其它资金往来和利益关系活动等,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限制其参加以后有关的招投标活动。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