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五中学小学部招生通告 经市政府批准,我校新办小学部于今年秋季开始招生。由于对小学招生政策学习了解不够,先前的小学转学报名招生工作不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规定。根据规定,学校原先组织的2—6年级报名招生工作均无效,予以取消,由此给家长带来的不便,学校深表歉意! 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规范招生行为的文件精神和《厦门市201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教综[2013]7号)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要求,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我校小学秋季招生片区为:莲西社区(莲西居委会)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并符合“两一致”条件,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其中小学一年级的报名条件为: 莲西社区(莲西居委会)内符合“两一致”条件,年满6周岁儿童(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 符合以上招生条件,可于8月11日或12日持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学校招生方案)到厦门市第五中学玉屏校区(公园南路37号)报名。 二至六年级的报名条件为: 1.莲西社区(莲西居委会)内符合“两一致”条件的本市户籍学生。 2.若有余额,按以下顺序优先招收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 (1)在莲西社区(莲西居委会)辖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户口正在办理中的房产所有者的直系子女; (2)暂住在莲西社区(莲西居委会)辖区内两年(含两年)以上、其父(母)在厦门市务工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学生父(母)按照规定近两年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须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两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3)暂住在莲西社区(莲西居委会)辖区内一年(含一年)以上、其父(母)在厦门市务工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学生父(母)按照规定近一年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须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一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符合以上招生条件的学生于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持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学校招生方案)到厦门市第五中学玉屏校区(公园南路37号)报名。 咨询电话:3630920,1820592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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