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考生如何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普教系列与职教系列(“3+4”项目志愿进入普通高中志愿表)互不兼报。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填报普教系列或职教系列,但师范专业志愿与普通高中、“3+4”志愿互不兼报。
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统招生和择校生及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学生、扬州高职校和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3+4”项目均通过填报志愿录取。
填报四星普通高中志愿时,考生可在扬州中学统招、扬州中学择校、扬大附中统招、扬大附中择校、新华中学统招、新华中学择校等6个志愿中选择填报最多不超过5个志愿。填报“‘3+4’志愿”或“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志愿时,选择其中之一,不可兼报,若兼报,栏目填报无效。选报“‘3+4’志愿”的考生可在扬州高职校和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的“3+4”专业的5个志愿中选择填报不超过4个志愿;选报“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的考生填写“服从”。
十一、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如何进行?
普通高中和职教“3+4”志愿录取遵循“高分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将所有填报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逐个投档。四星高中志愿为为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和新华中学“统招、择校志愿”;职教“3+4”专业与服从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选报,若选择职教“3+4”志愿则依次投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